雀巢奇巧
法院表示,雀巢的奇巧巧克力棒在整个欧盟没有固有的独特性

布鲁塞尔,比利时——12月15日,欧盟普通法院驳回了总部位于瑞士沃韦的雀巢公司将其奇巧形状的巧克力巧克力棒注册为欧盟商标的申请。根据EGC的规定,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奇巧巧克力棒没有固有的独特特征,“通过使用该标志获得的独特特征必须在所有有关成员国中显示。”

根据调查结果,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必须重新审查奇巧的三维形状是否可以保留为欧盟商标。

2002年,雀巢向欧盟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奇巧四指”商标。四年后的2006年,EUIPO同意对糖果、烘焙产品、糕点、饼干、蛋糕和华夫饼进行商标注册。

此后不久,2007年,其竞争对手吉百利史威士(Cadbury Schweppes)——现在由亿滋国际(Mondelez International)所有——要求欧盟宣布奇巧商标无效。

随着12月15日的决定,奇巧四指条形状的巧克力现在可以免费使用了。

“虽然已经确定争议商标通过在10个国家(丹麦、德国、西班牙、法国、意大利、荷兰、奥地利、芬兰、瑞典和英国)的使用而获得了显著特征,但法院认为,在未就比利时、爱尔兰、欧洲知识产权局(EUIPO)等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知得出结论之前,不能有效地结束其审查。希腊和葡萄牙,没有分析这些成员国的证据,”EGC说。“本院的结论是,欧盟知识产权局错误地认为,没有必要证明通过在所有有关成员国使用商标而获得的显著性。因此,EUIPO将不得不做出另一项决定,确认在提交注册申请之日,该商标已通过雀巢在15个相关成员国对其'糖果和饼干'的使用而获得了独特的特征。”

雀巢可以在两个月内向欧盟最高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