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法罗,纽约。-纽约西区驳回了针对亿滋国际有限公司的Lorna Doone酥饼的集体诉讼。1月5日,地区法官支持总部位于芝加哥的亿滋公司在饼干包装上使用“酥饼”一词。

最初的文件称,Lorna Doone的包装具有误导性,因为原告“相信并期望”饼干“含有油酥饼的成分,比如一定量的黄油,而不是没有黄油。”

根据法院的裁决,“‘酥饼’这个词本身不会让一个理性的消费者相信饼干一定含有黄油。”

假设酥饼一般使用黄油作为配料,法院声称原告仍然未能令人信服地证明普通消费者相信酥饼饼干一定包含黄油。

法院表示,饼干标签允许消费者“了解饼干的味道和质地,并区分不同产品”,并确定Lorna Doone包装上使用“酥饼”一词并不具有误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