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5月13日,美国伊利诺斯州北区地方法院法官约翰·罗伯特·布莱基(John Robert Blakey)命令卡夫食品集团(现为卡夫亨氏公司)和亿滋全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1600万美元的罚款,作为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和解的一部分。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于2015年4月1日提起诉讼,指控卡夫食品和亿滋公司为应对2011年夏末的高现金小麦价格,制定、批准并执行了一项操纵策略,购买并等待交割超过3000份2011年12月的软红冬小麦期货合约(价值约9000万美元),向市场发出虚假信号,称被告有需求并将使用以满足被告在俄亥俄州托莱多市工厂的小麦供应需求。申诉称,事实上,卡夫和亿滋无意从期货市场采购小麦,而这9000万美元的小麦期货远远超过了他们的实际采购需求。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称,卡夫和亿滋的真正目标是缩小2011年12月小麦期货合约和延期月小麦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从而导致市场以更低的价格向卡夫和亿滋出售现金小麦,同时从他们的投机性期货头寸中获利。诉状还称,卡夫和亿滋的行为造成了人为定价,最终为它们赚取了超过500万美元的利润。

被告于2016年1月15日提交了他们的回答,“并否认他们(1)使用或试图使用与2011年12月小麦期货合约有关的操纵或欺骗手段……正如CFTC指控的那样;(2)根据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指控,操纵或企图操纵2011年12月小麦期货合约和现货小麦的价格;(3)根据CFTC的指控,2011年12月非法持有小麦期货头寸,超过了投机头寸限制;(4)根据CFTC的指控,通过交易EFP合同的双方进行虚假销售或虚假销售。”

1600万美元的罚款大约是被告所谓收益的三倍。该命令还禁止卡夫和亿滋在未来从事违反《商品交易法》和CFTC法规的操纵、洗涤交易和头寸限制规定的行为。